法律依據:(2)履約保證金的數額有的地方是中標合同價的5%以內,有的地方是中標合同價的10%,有的地方規定施工履約保證金的數額是中標合同價的20%。
(3)返還履約保證金的時間和做法也不壹樣,基本都是無息返還。
(4)很多采購代理機構在標書中註明投標保證金在投標人中標後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壹旦投標保證金金額較小,轉入履約保證金階段時,將予以返還。
(5)對於政府采購的指定企業,有的地方規定采取扣除履約保證金的制裁措施。
(6)有的地方規定履約保證金等同於保證金。
綜上所述,由於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履約保證金的比例,根據我國的情況和實例,可以取5%-10%。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