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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有五個:(1)合同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雙方當事人訂立、同意的意思表示是真實意思表示;(3)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壹致表示,以壹方當事人提出要約,另壹方當事人對該要約作出承諾的方式表示;(四)合同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5)根據法律規定,只有滿足其他特定條件,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471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要約、承諾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

第472條

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體內容;

(2)要約人通過表明他已接受要約而受意思表示的約束。

第479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483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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