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相關規定的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以有效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與蓋章或簽字的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對有效電子簽名進行限制;
2.同時,《電子簽名法》也對電子合同的實施和部署做出了明確規定。壹個合規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可以為企業或個人用戶提供安全高效的電子合同簽訂服務。以合同鎖電子合同平臺為例,簽約流程只需三步:
1,登錄網站,註冊認證;
2.上傳待簽署的文件,填寫客戶姓名和手機號後發送(雙方簽署順序可自定義);
3.客戶在手機短信上收到包含簽名鏈接的短信,根據頁面提示點擊鏈接並認證,生成手寫電子簽名並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
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或者其他文件、憑證等文件中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和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的具有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的文件,不得僅因其為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文件:
(壹)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適用電子文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