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債務可以抵銷的情形有哪些?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債務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抵銷:
(1)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相同且同質的,任何壹方均可主張債務抵銷;
(2)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性質不同的,也可以由雙方協商抵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8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如果債務的標的物種類相同、質量相同,任何壹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相抵銷;但是,根據債務的性質、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不得抵銷。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另壹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或者期限。
第二,債務抵銷的條件是什麽?
債務抵銷的條件如下:
1.抵銷與抵銷之間互為債務和債權。相互債權債務是雙方行使抵銷的前提條件。此外,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兩種債權債務關系必須都是合法存在的。其中任何壹筆債務都是違法的,不允許主張抵銷;
2、抵銷債務必須是同類付款。如果雙方互債的標的不同,如果允許抵銷,必然會使壹方或雙方難以實現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