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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的幾種情形

確定合同效力的情況: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

2.行為能力有限的人簽訂的合同;

3.沒有代理人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

4.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人訂立的合同。

待生效合同的處理如下:

1.經批準後,合同生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要生效,必須經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認。追認前,合同雖已成立,但未實際生效;

2.如果合同被取消,合同將不會生效。法定代理人追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前,合同相對人撤銷自己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

綜上所述,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有效,但純益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認。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實施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實施。但是,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行為,當然不是無效的,只是壹種效果未定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五條

限制壹個人取得純粹利益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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