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合同書面形式的字體大小,只規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並要求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所以合同名稱的大小沒有統壹的標準,主要看合同的具體情況和雙方達成的協議。在實踐中,壹般來說,合同的字體大小要清晰可辨,遵循易讀易懂的原則,不能太小。但字體過大也可能增加打印成本,不利於文件存儲和傳輸。所以寫合同的時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
如果合同有爭議,字號的大小會影響爭議的解決嗎?壹般來說,字號的大小不會直接影響糾紛的解決。關鍵在於各方達成的協議是否真實有效。如果合同字體過小或不清晰,可能導致合同條款不被理解或含糊不清,給糾紛的解決帶來困難。
合同的字體大小沒有固定的標準,應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並確保能清晰識別,遵循易讀易懂的原則。在實踐中,關鍵在於各方達成的協議是否真實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