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普通法名詞解釋

普通法名詞解釋

含義:(英國)普通法、習慣法、判例法

相關短語:

1,普通法上的普通法留置權

2.普通法中的普通法救濟賠償。

法律讀法語和英語[l?]?美顏【l?]?

名詞(noun的縮寫)法律;法律;法治;法律;訴訟;司法界;紀律;代碼;標準

不及物動詞起訴;譴責

指責;起訴...

擴展數據字的用法:

1,法律的基本含義是“法”,是指由最高權力機關[部門]頒布實施,對被統治者具有約束力和強制性的原則。狹義上可以指地方到國家立法機關頒布的法律法規,也可以指既定的行為準則,指具體法律時是可數名詞。

2.表達全法時,是不可數名詞,帶或不帶定冠詞the。當法律表示某壹種法律時,不加定冠詞“the”,但當確切表示某壹國家或某壹時間的法律時,應在其前面加定冠詞。法律延伸也可以指“規則”和“條例”。

3,law也可以作為“合法”的解,是不可數名詞。壹般情況下,沒有文章。

4.法律在美國口語中使用,可以表示“執法者,警察”,只用單數。法律也可以解釋為“律師”,遵循法律就是“做律師”。

  • 上一篇:所謂乙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地區放寬,指的就是那些地區。廣西屬於那裏。
  • 下一篇:河南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