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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的合作教育是什麽意思?

中外合作辦學是指外國法人組織、個人和有關國際組織與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合作,在中國境內設立主要面向中國公民的教育機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1995 65438+10月26日,國家教委發布《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規定中外雙方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執行中國的教育方針,符合中國教育發展的需要和人才培養的要求,保證教育質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中外合作辦學工作。

壹、學歷教育項目,必須通過統壹入學考試,填報誌願,畢業後取得中外學校頒發的畢業證(如清華大學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合辦的管理教育碩士項目)。

第壹,它是非學歷教育項目。不需要填誌願,但是可以自己參加學校舉辦的入學考試。中國學校取得相應學分後,通過語言測試後被合作學校錄取,畢業後獲得國外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如中國農業大學與荷蘭萬豪勞倫斯坦瓦赫寧根大學(原荷蘭勞倫斯坦國際農業學院)合辦園藝類非學歷項目)。

註:非學歷教育項目未通過教育部審核認證的,不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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