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賴親屬的條件:因居住地、財產變動、婚姻狀況變化、未成年子女依賴父母、父母依賴子女等原因。,可以申請戶口遷移,遷入家庭戶,包括:
1,結婚、離婚、為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家或分戶收養;
2、遷入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產權或向市(區)政府合法承租的公有* * *廉租住房戶口;
3.配偶戶籍在本市,另壹方戶籍在集體戶的,應當合並遷入配偶戶;
4.父母與成年子女相互投靠(投靠人是投靠人的,按本市親友投靠戶辦理);
5.本市親友掛靠的家庭戶;
6.搬到親戚朋友的房產開戶。
擴展信息1。深圳市居民城市遷移申請表;
2.申請人及隨行人員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行婚姻法律文書(戶口簿能直接反映婚姻關系的除外);
4.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收繳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即收養登記證明(戶口簿能直接反映雙方關系的除外);
5.在本人或親屬房產開戶的,需提供相關房產證明;
6.如果搬到親戚朋友的物業開戶或打電話,需要收集同意在本人物業開戶的聲明或戶主關於增加室內成員的聲明;遷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的,需要提供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7.申請人及三歲以上隨行人員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粘貼在常住人口登記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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