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發給妳吧。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根據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考資格地點的意見》(四發通〔2007〕3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範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各省轄自治縣(旗), 自治區、直轄市,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 中部六省落實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市、區)(不屬於國家或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西部地區(西藏除外),11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縣(含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將報名資格條件放寬至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專科學歷。本保單適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