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成公私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的;
2、造成基本農田、防護林、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損害的;
3、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盜伐公益林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經濟林毀林備案標準是:
1.在林區,盜伐壹般可控制在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100至250株幼樹;
2.在非林區,盜伐壹般可控制在1 m3-2.5 m3或50-125株幼樹。
綜上,大量毀壞林地的,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本罪的客體包括耕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濕地等。只要違反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以及有關土地管理的行政法規,就可以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改變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破壞自然保護區罪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