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後夫妻各自保留工資,離婚時屬於同壹財產,但約定財產分別所有的除外;
2.沒有書面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雙方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對方要求分,是要分的,但是要有證據證明工資是多少。
婚後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麽?
1,平分的壹般原則,分割同壹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平分同壹財產;
2.堅持照顧兒童和婦女利益的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經濟利益;
5、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