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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如何對婚姻不忠進行調查取證?

法律分析:首先,律師必須以合法的方式獲取各種證據,否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證明外遇的證據很難獲得,單壹證據證明壹方有外遇也很難。因此,律師會準備盡可能多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以方便法官綜合判斷:照片、錄音錄像、手機短信、郵件、配偶和第三者親自承認的書面材料、鄰居朋友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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