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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1.如果向法院提交電子郵件作為證據,需要提供電子郵件的原始載體、來源、通信過程。2對於offer,求職者壹般有以下三種回復結果。在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內答復同意,且用人單位與求職者就建立勞動關系達成壹致意見的,視為對要約的承諾。如果妳直接拒絕,這個提議就失去了意義。超過回復期限後,發出同意或者修改要約的主要內容,比如提高薪資要求,意味著求職者發出了新的要約,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後才能達成壹致。收到錄用通知後,要求立即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入職崗位、薪酬待遇,雙方權利義務按照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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