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的無效原因,婚姻合同是有效的。婚姻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沒有法律上的無效理由,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無效的原因包括: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 * *屬於司法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布指導性案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七條* * *審判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二)討論決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三)討論決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是否再審;(四)討論決定與審判工作有關的其他重大事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由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可以經審判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