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運輸的物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承運人不能確定性質的危險品、彈藥和化學品;妨礙公共衛生的動物和物品;可能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為了方便旅客的出行生活,可以攜帶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00 ml酒精和冷燙精華。不超過120ml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擴展數據:
鐵路旅客運輸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三十九條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承運人應當在客票和行李票上註明托運行李的數量和重量。壹般情況下,承運人應在航班離站時檢查行李。
如團體旅客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運,可與旅客商定時間、地點。承運人應當在旅客托運的每件行李上懸掛行李牌,並將標識發給旅客。
經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托運行李合並稱重後,交由旅客在客艙內自理,並在行李上懸掛自理行李標簽。不屬於行李的物品,應該作為貨物托運,而不是作為行李托運。
百度百科——《鐵路旅客運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