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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火災事故責任人

法律分析:判斷火災事故責任人的標準如下:1。故意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3.過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火災發生後,公安消防機構在查明火災原因的基礎上,依法認定責任人責任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百壹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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