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與行人碰撞賠償如下:
(1)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
(2)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傷,需要治療的,根據其傷情估算後續治療費用和其他醫療費用,估算其他非醫保醫療費用;
(3)醫療期間發生的護理費壹般只能按強制保險護理費申請壹天。按照1200元的標準,最長限額30天,超出部分可由任何保險賠償。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六條。
根據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壹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標準由公安部制定。
第十八條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第十九條
因壹方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壹方承擔全部責任,另壹方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雙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造成交通事故的,在交通事故中起較大作用的壹方承擔主要責任,另壹方承擔次要責任;違章在交通事故中具有基本相同作用的,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三方或者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劃分責任。
二、交通事故中對方全責的賠償方式有哪些?
1,保險公司強制保險賠償範圍內;
2.除強制保險外,另壹方應當賠償,賠償後另壹方可以依法找保險公司進行商業保險理賠;
3.按照法定程序理賠,需要提供病歷、醫藥費發票、收入證明、誤工費證明。車輛損失應提供購買發票和折舊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