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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綠卡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

1.首先聯系加拿大移民機構,與工作人員溝通,確認有移民加拿大的資格。2.簽署委托書,確認申請方案後,工作人員會協助準備各種相關文件。3.準備所需的公證、審計、評估等。,並向移民局提交申請。4.移民局會發壹個檔案號確認收到申請人的資料,然後出具材料審核函。進壹步補充審核需要的資料,然後給出面試通知。5.如果邀請代理機構,會安排壹對壹的面試培訓,準備面試材料。面試通過後,移民局會發放CSQ,進行背景調查並安排體檢,聯邦政府會發放移民簽證拿到綠卡。

法律依據: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第28條,永久居民必須滿足法律規定的居住義務。在任何壹個五年期內,永久居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730天,才被視為滿足永久居民的居住義務:本人實際居住在加拿大;永久居民居住在國外,但為了陪伴其配偶或加拿大公民的同居者,或其子女隨加拿大公民的父母居住在國外;永久居民被加拿大公司全職雇傭,被派往海外從事商業活動,或被聯邦政府或省政府派往海外工作;第三種情況,也允許永久居民的配偶、同居者或未成年子女隨同居住在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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