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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旅館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1。先辦理工商執照,再去當地公安局治安支隊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比較麻煩,包括規模要求、床位要求、各房間面積要求、夜間治安巡邏執勤等。

2.乘客登記制度、訪客登記制度和貴重物品保管登記制度。還應該參加公安局組織的酒店員工培訓。滅火也很重要。妳應該去公安局消防局或者消防隊處理。當然,初審的應該是當地派出所的消防管理民警。

3.申請經營酒店業務的備案程序。

所有酒店、餐廳、賓館、招待所、客運倉庫、車馬店、浴場等。(以下簡稱旅館)接待旅客,不論是國營、集體、合夥、個體、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還是季節性的,都必須依法辦理開業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個人、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對於家族企業,家族成員中的主辦經營者為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三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派出機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派出機構辦理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以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的,應提供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的聯系方式和通訊地址。登記機關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內容壹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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