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竣工圖必須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應加蓋不褪色印泥並加蓋在圖標欄上方的空白處;竣工圖章由施工單位、編制人員、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並經監理單位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
1.竣工圖章的內容應包括“竣工圖”字樣、施工單位、編制人、審核人、技術負責人、編制日期、監理單位、現場監理、總監。
2.竣工圖章尺寸:50毫米×80毫米
3.竣工圖章應使用不易褪色的紅色印泥制作,並覆蓋在圖標欄上方的空白處。
4、使用施工圖繪制的竣工圖,必須註明變更和修改的依據;施工圖在結構、工藝、布局等方面有重大變更,或變更部分超過圖紙的1/3時,應重繪竣工圖。
5.編制人:制圖人;審核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日期:制圖日期。
條款:
工程竣工後,應及時整理竣工圖。繪制竣工圖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凡施工中未按圖紙施工變更的,新的原施工圖標註“竣工圖”後可視為竣工圖。
(2)如無重大變更,應根據實際情況在原施工圖上描繪修改內容,並註明變更或洽商號,並加蓋“竣工圖”標誌作為竣工圖。
(3)任何結構變更、工藝變更、布局變更、項目變更及其他重大變更;或者不是重大變更,但在原施工圖上難以表達清楚的,應重繪竣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