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正常管理活動;
2.客觀上講,是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行為;
3.主體為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上是故意,要求行為人明知是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險物品,並且進入了公共場所或者公共車輛。
總之,買雙刃劍不構成犯罪,但違法。壹般匕首、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都會被認定為管制刀具,擁有管制道具就是犯罪。
這把有刃的劍屬於管制刀具。對於購買管制刀具是否違法,國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國家規定管制刀具不能非法攜帶。如果非法攜帶,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基本都會處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不拘留,但也會被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交車的,處5至10日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