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車輛事故已經造成損壞,車輛損壞達到報廢標準,保險公司會按照車輛報廢保險進行賠付。
2.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滅失或者不可修復,以購買相當於交通事故發生時受損車輛價值的車輛重置費用為由,侵害人請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汽車強制報廢的標準是什麽?
1,中型出租車使用年限為10年;
2、中型出租車使用年限為10年;
3.重型、中型、輕型貨車使用年限為15年;
4.半掛牽引車使用壽命為15年;
5.微型卡車的使用壽命為12年。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事故的報告,應當參照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