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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害鑒定的程序和時間

交通事故傷害鑒定壹般需要30天。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耗時較長的,經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完成鑒定的時限,延長時限壹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鑒定期限延長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事故發生後傷殘鑒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當事人自行向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所申請鑒定;

2.司法鑒定受理後,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3.鑒定人按照鑒定流程進行傷殘鑒定;

4.在規定的期限內出具評估報告。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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