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事項:
1,考前30分鐘,考生憑教師資格證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經“安檢”後進入考場。兩證缺壹不可,教師資格證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信息與居民身份證上的不壹致,不允許參加考試。
2.考生只允許攜帶必要的文具(如黑色鋼筆、2B鉛筆、尺子、橡皮等。)進考場。不允許攜帶書籍、資料、包等物品。嚴禁攜帶電子設備(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的功能。如有違反,將按違規和弄虛作假處理。
3.入場後,持有教師資格證的考生要對號入座,保持安靜,遵守考場紀律,將本人教師資格證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放在課桌上方的座位號處,供監考人員核對。
4.考生拿到答題卡和試卷後,先查看教師資格證的試卷是否與報考科目壹致。如果沒有,應立即舉手向監考老師說明情況;如果是,個人信息(姓名、教師資格證準考證號等。)應在指定位置填寫。
5.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除外語科目外,考生應當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語言作答無效。
6.考生必須在教師資格證答題卡規定的答題區域作答,錯誤答題區域或超出規定區域的答題內容無效。
7.教師資格證筆試遲到15分鐘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可在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離開教師資格證考場。如遇特殊原因,經監考老師征得考官同意後,方可提前離開考場。
考生出場後不得返回考場。提前離場的考生必須在教師資格證考試中心指定的休息區域停留,並在教師資格證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