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節假日不是三倍工資,是雙倍工資。如果在法定節假日上班,那麽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員工原工資的兩倍。只有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才拿三倍工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
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第四十壹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勞動者加班補償的標準是什麽?
勞動者加班的補償標準如下: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休息日工作的,同時給予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