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主體、客體、內容),開具借條應註意以下事項:1,主體。要明確表達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註意“借”字的模糊性);以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身份證上的姓名,有條件時在借條上復印居民身份證號碼;法人單位為主體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2.對象。金額的單位要明確,金額要用繁體字書寫,比例要明確,如百分比、千比、萬比等。3.內容。表達清楚,註意避免歧義。返還日期要明確,有利息約定的要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有違約金約定的要寫明。有保證人的,應註明保證方式,並註明保證人。4.壹式兩份。收據最好有兩份,雙方各壹份。作為壹種快捷方便的確認方式,壹般來說,收條是手寫的,簽發人是特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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