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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案件的追訴期限

法律解析: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第二百條第壹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的情形,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書面意見,不影響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第二百零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符合本法規定,裁定駁回申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第二百條第壹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的情形,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書面意見,不影響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第二百零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符合本法規定,裁定駁回申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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