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犯罪,神誌清楚,能夠控制自己行為的,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給予治安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精神病患者違法犯罪,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承擔治安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
《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