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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海區拆遷計劃2021

法律解析:和平區嫩江路60號樓,2021列入舊樓改造計劃;紅旗路北橋征集片自征集之日起三年內交付;金源東裏項目已經具備入住條件;采集前焦義利已完成入戶調查;李華壹平房已列入棚改計劃;東鄉裏安置房2021竣工;王莊A地塊安置房計劃2021年交付;王莊村2021上半年的租賃費已經劃撥到村委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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