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屬於特殊急救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闖紅燈、逆行、闖紅燈、走高速應急車道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除非執行緊急任務,否則不能逆行。和其他社會車輛在使用道路時應自覺給予特種車輛優先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救護車在緊急情況下,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闖紅燈,因此造成人員傷亡的後果,在法律上應當免除責任。司機開救護車是職務行為,個人無責任。如果司機主觀上有過錯,醫院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司機主張賠償。救護車是壹種特殊的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倒退。
因特種車輛轉移造成普通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被記錄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復議消除。
申請人應當向交警支隊法制部門提供車牌號、交通違法發生的時間、地點、內容等基本信息,通過調取事發現場的監控錄像或者其車內安裝的行車記錄儀錄像等方式獲取真實有效的證據。經交警部門確認後,將消除違法信息,撤銷處罰。救護車是指搶救病人的車輛。車身上的“救護車”二字是反寫的,讓前面的司機通過後視鏡直接看到正方向的“救護車”二字,從而快速讓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車輛、行人應當避讓,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交通信號燈的限制。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優先通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