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間合同對履行有約定的,約定的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合同履行地為收到貨幣的壹方所在地;不動產交付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的,約定的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支付貨幣的,收到貨幣的壹方為合同履行地;房地產交付的,房地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於其他標的,履行義務壹方的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於立即結算的合同,交易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中介合同違約金的標準如何確定?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2.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即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3.當事人遲延履行約定的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