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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隱患是指

法律解析: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由於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況、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事故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是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隱患。加強重大事故隱患的控制和管理,對於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條例》第四條根據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分為兩個等級: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分級標準和評價方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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