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營業執照所需的手續:
1,經營者身份證原件;
2.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3.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原件;
4.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需要前置許可的,上傳相關批準證明。
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手續所需材料:
1、1份申請人簽署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1營業執照或其他資質文件復印件(驗原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平面布置圖或實物照片(不小於4寸,圖片清晰可見)、操作流程等文件;?
4.與確保食品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清單;?
5.員工身份證雙面復印件和健康證復印件(驗原件)?
6.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雙面復印件,驗原件)。
擴展數據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
第五條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者,由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查處;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查處。
第十二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罰款。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工作指南
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食品經營許可證發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