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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女孩在幼兒園遇害,其母親也應為其精神疾病承擔法律責任。這件事妳怎麽看?

在河南安陽,壹名女孩在去幼兒園的路上被壹名精神病患者打傷。女孩母親在網上發聲,要求對精神病人進行相應的法律懲罰。在我國,精神病人似乎有壹塊免死金牌。不管他們做錯了什麽,他們都可以用精神病這個詞作為武器來阻擋法律。邊肖本人認為這位母親的說法非常正確。她放不下,因為對方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法律成本。

壹、如何看待這件事?當時精神病患者造成兩死壹傷,小女孩七歲的哥哥就站在旁邊。事發後,哥哥壹直在說,是不是因為沒有保護好妹妹,才導致她死的?哥哥的話也讓女孩的母親感到很崩潰,於是在網上表示希望法律懲罰精神病患者。如果精神病患者不承擔訴訟費,那麽邊肖覺得很多精神病患者家屬就更不會管他們了,很多精神病患者就會上街去傷人。

第二,詳細的故事。嫌疑人當街持刀,這壹次的殺人事件造成3人受傷,最終導致兩死壹傷。每個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父母活下去的動力。這次事故導致了兩個孩子的死亡,這對他們的家庭肯定是壹個非常大的打擊。

第三,總結。警方調查後發現對方是精神病人,但大部分網友都很不解。精神病人可以不為自己做錯的事負責嗎?精神病患者確實控制不了自己的行為,但是家裏人可以管好家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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