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38年6月+2007年10月,胸片顯示張海超雙肺有陰影;之後經過多家醫院檢查,確診為塵肺病。
3.5438年6月至2009年10月在北京多家醫院確診為塵肺病。
4.2009年5月25日,鄭州市職業病防治院診斷結果為“無塵肺0+期(醫學觀察)並發肺結核”。
5.2009年6月,張海超主動爬上手術臺“開胸驗肺”。
6.2009年7月15日,媒體介入報道。
7.2009年7月23日,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認公司責任。
8.2009年7月24日,衛生部督導組介入。
9.2009年7月27日,張海超被診斷為塵肺病三期。河南新密市勞動局認定為工傷,張海超已經開始申請傷殘鑒定。
10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衛生廳對鄭州市職業病防治院、新密市衛生防疫站等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進行了調查,鄭州市委對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處理決定。
11.2009年8月,河南省衛生廳通報批評,鄭州大學第壹附屬醫院診斷為張海超塵肺病合並感染,並立案調查。通報稱,鄭大壹附屬醫院在不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這壹舉動立即引起了網絡輿論的浪潮。《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等主流媒體發表文章,稱“開胸驗肺”問責無助於“制度尊嚴”,處罰開胸驗肺的醫院是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