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頭約定時有其他第三方證人在場或者錄音的,對方不履行口頭約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讓第三方證人出庭或者錄音,證明口頭約定的存在。
2.如果沒有證人在場,最好再和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嘗試通過錄音的方式獲取口頭協議存在的證據,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口頭協議或者賠償。
3.要求索賠人提供當時履行合同的間接證據,傳真、電子郵件、賬單、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雙方在履行口頭合同時發生的糾紛。
4.雙方通過郵件、QQ聊天約定的合同,也可視為書面合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有責任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