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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申請辭職有效嗎?

口頭辭職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解除勞動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雙方可以隨時口頭通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無需口頭提出辭職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口頭告知公司,可視為辭職。如果員工轉正後不能口頭辭職,需要書面申請才有法律效力。單位收到離職申請後,應及時安排員工離職,並結清工資。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口頭提出的辭職申請具有法律效力,但用人單位需要證明員工是口頭提出辭職的。如果妳已經轉正了,就不能口頭辭職了。需要書面申請才有法律效力。

口頭辭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區分:

1.口頭辭職在試用期內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是正式員工,需要提交書面離職申請,才有法律效力。公司收到離職申請後,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壹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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