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年5月1日,我國第壹部專門針對快遞行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正式生效。新規第二十五條規定,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當面驗收。
新規意味著,只要收件人同意,無需當面驗收,快遞櫃或代收點應被認定為條款中的“約定投遞地址”。未經收件人同意,將快件放入快遞櫃是違法的。
擴展數據:
國家郵政局於2019 10 1實施《智能快遞盒寄遞服務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使用智能快件箱的企業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時,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使用智能快件箱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稱和地址提供投遞服務。
《智能快遞盒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了收件人的相關權利和運營使用智能快遞盒的企業的相關義務。要求企業在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並在投遞後及時通知收件人。
人民網-快遞新規5月實施1。快件不能直接放入快遞櫃。
人民網-國家郵政局:快遞員未經許可不得將包裹放入快遞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