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罪犯和勞動教養人員的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短期20年以下(含20年),長期21年至50年,51年以上為永久。檔案保管期限應從罪犯、勞動教養人員釋放、改造、死亡的當年起計算。勞動教養是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任何情況下都不被認定為犯罪記錄。被勞教會有相關記錄,但不是犯罪記錄。不同類型的檔案保存的時間不同。例如,經濟、科學、技術和文化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期限可以少於30年,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因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的期限可以超過30年。
法律依據:
《司法部、國家檔案局關於罪犯、勞教人員檔案管理的暫行規定》第九條罪犯、勞教人員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短期20年以下(含20年),長期21年至50年,51年以上為永久。
衍生問題:
勞動教養屬於什麽處罰?
勞動教養是壹種行政處罰,國家已經廢除了勞動教養的規定,所以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不再被勞動教養。勞動教養是指在我國對違法違紀但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進行強制教育改造的壹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