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要積極及時地學習和了解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維權。壹些勞動者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熟悉,不知道如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勞動法律政策理解不準確,不知道如何適用,往往造成壹些仲裁訴求高於國家標準,不利於化解矛盾和處理勞動爭議。有些仲裁請求低於國家標準,無形中造成了放棄壹些合法權益。因此,勞動者在遇到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麽學會學習法律知識,要麽學會向法律專業人士尋求法律咨詢。總之,壹定要及時了解我們的糾紛所涉及的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具體規定,努力做到心中有數,依法理性維權。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關於雙倍工資的問題,由於是勞資糾紛的最大焦點,上面已經著重描述了);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求工會或者第三人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