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某公司支付劉勞務費* * 1418435元。按照每平方米16元的計算標準,四川省某公司支付了112元的勞務費。劉多次組織工人向四川省某公司索要勞務費,並幹擾四川省某公司的日常工作,但未提起訴訟要求四川省某公司支付勞務費。四川省某公司隨後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原被告之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原告沒有拖欠被告的勞務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壹)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據此,被告不具備施工資質,被告之間的原勞務分包合同應認定無效。(2)原告已經按照中建局集團有限公司計算的工程量超額支付了勞務費,原告不欠被告任何款項。
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據此,被告向原告主張的工程款應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