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需要增值稅發票。派遣單位銷售勞務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壹般為17%;派遣單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率為3%。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壹)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征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稅: (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二)避孕藥品和器械;(3)古舊書籍;(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五)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提供的進口物資和設備;(六)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的殘疾人專用物品;(七)出售自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