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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想和我離婚。我不想離開她,所以我說我得走法律程序。我該怎麽辦?

如果離婚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財產分割問題,可以通過訴訟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二,如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離婚問題,可以先離婚,離婚後再分割財產。根據《婚姻解釋三》第十八條的規定,離婚後,壹方以仍有夫妻未處理的共同財產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訴訟的,如果確實是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進行財產分割。理論上,起訴離婚又稱判決離婚,是指由法院判決是否準許夫妻壹方或雙方提出的離婚請求的離婚方式。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夫妻壹方要求離婚而另壹方不同意,或者雙方同意離婚但不能就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達成協議,壹方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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