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
第三章物權保護
第三十二條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解決。
第三十三條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三十四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三十五條物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危險。
第三十六條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復、重做、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侵犯財產權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章規定的保護財產權的方法,可以根據侵犯權利的情況分別適用或者合並適用。
侵犯財產權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法規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部分所有權
第四章壹般規定
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其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魔方應該歸還,否則就是非法占有,侵犯了妳對魔方的所有權。妳可以行使妳的物權請求權,要求妳的老師歸還。
和妳老師協商的時候,建議帶上《物權法》的條款,引用第四條:“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而第三十四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如果手機和魔方損壞了,可以找老師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