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財產分配
首先是家庭財產的分配。對於很多夫妻來說,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會選擇離婚,主要是為了滿足壹些更好的發展需要,但他們在婚姻中的財產屬於同壹財產,離婚後應該合理分配。
第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其次,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監護權是壹個很大的爭議。壹般情況下,要尊重孩子的個人意願,結合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和自己的經濟能力來決定。
3.民法典對離婚制度有哪些新的規定,即設立冷靜期?
再者,民法典對於離婚制度有什麽新的規定,就是設立壹個冷靜期。對於民法典來說,相應的冷靜期就是讓很多夫妻不要沖動行事,那樣會給他們的人生帶來遺憾。
第四,增加離婚成本?
另外,增加了離婚的成本。之所以會增加離婚的相應成本,是因為它可以讓很多人認為離婚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從而可以更加慎重地做出自己的決定,這對社會的發展非常有利。
離婚夫妻註意事項:
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離婚的成本,努力挽救我們的婚姻。畢竟開始壹段婚姻很難,既然結婚了就要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