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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子女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麽?

法律解析: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標準,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夫妻雙方均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壹般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但不得超過月收入的壹半。需承擔撫養費的壹方無固定收入的,可根據年收入和行業收入水平,參照有固定收入的繳費比例確定。請以實際金額為基礎,以夫妻雙方收入為基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適用問題的解釋(壹)》第四十九條:贍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承受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對兩個以上子女支付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參照上述比例,按照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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