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手機號起訴離婚。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要求是提供明確的被告。第壹個條件是被告必須有姓名,第二個條件是必須有住所,或者在法院管轄範圍內有經常居所(連續居住壹年以上)。所以,如果妳沒有對方的手機號,但符合兩個條件,可以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
聯系不上對方,就意味著沒有辦法協商離婚。即使起訴離婚,離婚案件也不適用缺席審判。所以這種情況還是比較麻煩的。如果對方不是失蹤,就是故意躲起來,最好想辦法先聯系對方。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協議離婚,如果聯系不上對方,就不能辦理;如果起訴離婚時聯系不上對方,法院可以公告送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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