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程序是這樣的:1,雙方壹方提出離婚;2.雙方協商離婚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處理方式並簽訂離婚協議;3.雙方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4、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發給離婚證。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首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就會被辭退。經調解達成離婚協議的,制作調解書,同意離婚。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準予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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