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李先生投資了私募基金,由於私募基金是面向特定投資者的,所以其風險相對較高。根據李先生提供的資料,該私募基金運作四年,虧損達到91.2%。這意味著該基金的投資策略失敗,未能給投資者帶來預期回報。因此,李先生的投資本金遭受巨大損失。
從理論上講,虧損的資金並不是誰直接賺的,而是因為基金的投資策略和管理失敗,導致虧損。任何壹種投資都必須承擔投資風險。投資者需要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投資目標、資金實力等因素進行投資決策,同時需要對投資品種和投資機構進行充分的考察和評估,降低投資風險。